课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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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

课程编码:180096030100M1001Z 英文名称:Civil Law 课时:50 学分:2.50 课程属性:学科核心课 主讲教师:罗先觉

教学目的要求
教学目的:通过课堂授课和课堂研讨,讲授民法学的研究方法、基本原理和重要制度,着重讲解《民法典》总则编的主要制度,使学生掌握扎实的民法学研究方法和民法总论知识,了解民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了解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协调统一关系,具备开展民法学研究和解决实际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为进一步学习民商法其他科目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教学要求:参加课堂学习和讨论,阅读《民法典》、指定书目和相关文献,做课堂报告,参加考试或考核。

预修课程

大纲内容
第一章 导论 6.0学时 罗先觉
第1节 民法概述
第2节 民法的法源
第3节 民法的本质
第4节 民法的本位
第5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6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
第7节 民法及其学习方法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4.0学时 罗先觉
第1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2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3节 民事能力
第4节 民事权利
第5节 民事义务
第6节 民事责任
第三章 民事主体——自然人  6.0学时 罗先觉
第1节 民事权利能力
第2节 人格权
第3节 民事行为能力
第4节 监护
第5节 宣告失踪
第6节 宣告死亡
第7节 住所
第8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四章 民事主体——法人、非法人组织 4.0学时 罗先觉
第1节 法人概述
第2节 法人的本质
第3节 法人的分类 
 
第4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5节 法人的成立
第6节 法人的机关
第7节 法人的住所
第8节 法人的消灭 
第9节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客体 3.0学时 罗先觉
第1节 民事权利客体概述  
第2节 作为民事权利客体的物 
第3节 物的分类
第六章 民事权利 6.0学时 罗先觉
第1节 概述
第2节 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
第3节 民事权利的主要类型
第4节 民事权利的取得和变动
第5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6节 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七章 法律行为 9.0学时 罗先觉
第1节 法律行为概述
第2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3节 法律行为的要件 
第4节 意思表示
第5节 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第6节 意思表示不自由 
 
第7节 条件、期限 
第8节 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9节 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八章 代理 3.0学时 罗先觉
第1节 代理概述
第2节 代理关系
第3节 代理的分类
第4节 代理行为
第5节 代理权
第6节 无权代理
第7节 表见代理
第九章 诉讼时效 2.0学时 罗先觉
第1节 时效概述 
第2节 诉讼时效的效力 
第3节 诉讼时效的客体 
第4节 诉讼时效期间
第十章 期日、期间  1.0学时 罗先觉
第1节 期日、期间的意义
第2节 期日、期间的计算
第十一章 权利的行使 3.0学时 罗先觉
第1节 权利行使概述 
第2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3节 禁止权利滥用 
第4节 私力救济
第十二章 民法的效力、适用与解释 3.0学时 罗先觉
第1节 民法的效力
第2节 民法的适用
第3节 民法的解释
第4节 民法解释方法

教材信息
1、 民法总论(第六版) 梁慧星 2021年10月 法律出版社

参考书
1、 民法思维@民法解释学(第五版)@民法总论(第二版) 王泽鉴@梁慧星@朱庆育 2022年4月@2022年8月@2016年4月 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课程教师信息
罗先觉博士,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兼任学校法律事务室主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首批入选专家(2012年至今);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和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的理事;中科院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专家(2013年至今)。
罗先觉曾受中科院访问学者项目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项目的资助,分别于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2007~2008年)、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2014~2015年)从事访问研究。
罗先觉擅长的专业领域包括民法、竞争法、知识产权法、科技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司法等。
罗先觉曾参与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
1993~2003年,罗先觉任专职律师;2003年至今,任兼职律师。